一、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收费标准1.开业登记收费标准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注册奖金总额的1‰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超过的部分按0.5‰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费最低款额为人民币50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国家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技术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登记收费人民币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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