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滋市审计局在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对乡镇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预算、执行、付款方面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情况建议整改。 审计表明,各乡镇政府采购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规范,实行乡财县管后,每年初,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规则,乡镇政府采购项目要纳入预算编制,经审计发现,纳入预算编制的项目为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预算外安排的项目未纳入,致其实际支出远大于预算支出数。二是乡镇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未按预算数额、程序执行。经审计,大的资金项目,如购置小车、工程类履行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手续,审批程序。服务类、家具类、办公设备购置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致其预算与实际脱节,脱离了采购监督管理。三是乡镇政府采购中执行资金付款、结算不严。乡镇会计核算由镇财政所统一集中核算,由于政府采购中要履行采购计划报批,资金的划转,结算等程序,存在先购买,再报批或购买后不报批而直接报帐结算的现象,失去了内部控制监督。 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该局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严格预算编制,预算政府采购项目内外资金都要编入年初的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中要纳入集中采购,切实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对乡镇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使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实物真正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