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七月五日第6/80/M号法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c)项、第四十九条及续後数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a)项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根据本批示组成部分的附件合同所载规定及条件,以租赁制度及免除公开竞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岛,邻近鸡颈马路,面积4,740平方米的土地,用作兴建一座附属於澳门中国大酒店的会议及展览中心。 二、本批示即时生效。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 附件 (土地工务运输局第6436.01号案卷及土地委员会第50/2005号案卷) 合同协议方: 甲方——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乙方——天发投资有限公司。 鉴於: 一、天发投资有限公司,总办事处设於澳门南湾大马路594号澳门商业银行大厦16字楼,注册於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第11110(SO)号,持有两幅以租赁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岛,邻近鸡颈马路,面积分别为2,709平方米及2,098平方米,其上建有澳门中国大酒店的土地。 二、承批公司拟扩充上述酒店的业务,故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向运输工务司司长递交申请书,请求以租赁制度及免除公开竞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岛,邻近鸡颈马路,面积4,740平方米的土地,用作兴建一座附属於澳门中国大酒店的会议及展览中心,并为此递交有关的土地利用初研方案。 三、土地工务运输局在分析有关申请後,认为可予核准,因为上述建筑物邻近国际机场和将来的码头,能够提升该区的全面发展,并能提高附近土地的价值。然而,在环境影响方面,由於所递交的初研方案会破坏该区的绿化环境,因此,须作出修改,使该大型工程与周边的环境相协调。 四、因此,承批公司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将一份新的初研方案递交土地工务运输局审批,根据该局副局长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的批示,该初研方案被视为可予核准,但须遵守某些技术要件。 五、基此,在组成案卷後,土地工务运输局制定了合同拟本。承批公司透过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递交的声明书,表示接纳该合同拟本。 六、案卷按一般程序送交土地委员会,该委员会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举行会议,同意批准有关申请。 七、土地委员会的意见书已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经行政长官的批示确认,该批示载於前运输工务司司长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的赞同意见书上。 八、有关土地的面积为4,740平方米,在地图绘制暨地籍局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发出的第481/1989号地籍图中以字母“A”标示,但并未标示於物业登记局。 九、根据并履行七月五日第6/80/M号法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已将由本批示规范的合同条件通知申请公司。该公司透过由吴福,已婚,澳门出生,职业住所位於澳门南湾大马路594号澳门商业银行大厦16字楼,以天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身分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递交的声明书,明确表示接纳有关条件。根据载於声明书上的确认,其身分及权力已经第一公证署核实。 十、合同第八条款1)项所述的溢价金,已透过土地委员会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发出的第15/2006号不定期收入凭单,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在澳门财税厅收纳处缴付(收据编号18551),其副本存档於有关案卷内。 十一、合同第九条款第1款所述的保证金,已透过永亨银行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发出,其条款获批给实体接纳的第SBG-06/052号银行担保提供。 第一条 款——合同标的 甲方以租赁制度及免除公开竞投方式批给乙方一幅位於氹仔岛,邻近鸡颈马路,面积4,740(肆仟柒佰肆拾)平方米,价值为$7,256,640.00(澳门币柒佰贰拾伍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未在物业登记局标示,在地图绘制暨地籍局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发出的第481/1989号地籍图中以字母“A”标示的土地,该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上述地籍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款——租赁期限 1. 租赁的有效期为25(贰拾伍)年,由规范本合同的批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之日起计。 2. 上款订定的租赁期限可按照适用法例连续续期。 第三条 款——土地的利用及用途 1. 土地用作兴建一幢属单一所有权制度,楼高5(伍)层,其中4(肆)层为地库的楼宇,并按用途分配如下: 1) 会议及展览中心:建筑面积3,566平方米; 2) 停车场:建筑面积9,449平方米; 3) 室外范围:面积1,524平方米。 2. 上款所述面积在为发出有关使用准照而作实地检查时可作修改。 第四条 款——租金 1. 根据三月二十一日第50/81/M号训令的规定,乙方缴付的年租如下: 1)在土地利用工程施工期间,每平方米批出土地的租金为$30.00(澳门币叁拾元整),总金额为$142,200.00(澳门币拾肆万贰仟贰佰元整); 2)在土地利用工程完成後,改为缴付总金额$163,220.00(澳门币拾陆万叁仟贰佰贰拾元整),其计算如下: (1)会议及展览中心建筑面积:3,566平方米x $15.00/平方米$53,490.00; (2)停车场建筑面积:9,449平方米x $10.00/平方米$94,490.00; (3)室外范围面积:1,524平方米x $10.00/平方米$15,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