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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特征。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构成是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具体标准。 (一)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一个行为如果没有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就不可能构成犯罪。 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三种。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行为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统一整体。一般客体体现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共性。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即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它是我国《刑法》进行犯罪分类、确立《刑法》分则体系的基本依据。直接客体,是指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直接客体有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之分。前者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后者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两种以上具体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是: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物质体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则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主体。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是: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而犯罪对象除非《刑法》有特别规定,一般不决定犯罪性质;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并非都有犯罪对象;所有犯罪都侵害犯罪客体,但并非都必然损害犯罪对象。 (二)犯罪客观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