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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支付概述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 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具有信用虚拟性(通过电子数字形态进行支付)系统开放性(通过互联网或通信网络等开放性系统平台运行)办理快捷性(使用先进的网络和通信手段,较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更加方便、高效和经济。但同时也带来了不稳定性和风险性,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关注焦点。银行应针对与电子支付业务活动相关的风险,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引导电子支付的健康发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确保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26日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规范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电子支付行为。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范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行为(包括网络支付)。2015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专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此外,《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了规范。 (二)电子支付的类型电子支付的应用极为广泛,支付方式也不断创新。 广义上的电子支付工具包括卡基支付工具(因此前述银行卡、预付卡等也都属于广义的电子支付)网上支付工具和移动支付工具等。根据发起电子支付指令的电子终端不同,电子支付可以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等类型。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互联网支付(网上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也被合称为网络支付。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 网上支付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等行为,通常仍须以银行为中介。在典型的网上支付模式中,银行建立支付网关和网上支付系统,为客户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网上支付指令在银行后台处理,并通过传统支付系统完成跨行交易的清算与结算。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客户成了支付系统的主动参与者。 2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