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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 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要求,积极推动个人创业“一件事”高效办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推动高效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纳税人信息确认“一件事”,作为支持个人创业、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的重要抓手,系统梳理本地劳动者创业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经办流程,强化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强化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个人创业便利快捷。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一次办”服务流程。从创业者视角出发,将个人创业相关的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同步办理,实现“一次办”(办理流程参考图见附件)。人社部门要积极受理个人创业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市场监管部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对应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通过12333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告知创业补贴政策内容和经办渠道。对达到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通过“直补快办”方式及时兑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推送。税务部门接收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后做好纳税人信息确认。 (二)畅通“一网办”信息系统。对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项的经办系统和共享数据需求进行梳理摸底,形成可同步办理的事项目录,基于各地业务经办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办理服务,支持各后续部门同步完成提示提醒,实现各服务事项“信息共享、及时流转、如期反馈”,为创业者提供业务办理进度通知或查询服务。要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和升级,打造更多“线上办”“掌中办”应用场景,努力提升服务便捷度。 (三)完善“一站办”联动机制。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推动将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项纳入集中办理,联动各部门服务窗口,实现统一受理、一站联办。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在完成本部门服务事项业务经办同时,要主动提示创业者办理后续关联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一站”办理基础上实现“一柜”办理,加快推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四)优化“一张表”申请材料。简化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涉及的各项表单材料,优化整合申请材料“一张表”的内容信息,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方通用”。对各服务事项按照“能简则简、应减尽减”原则,明确必需提交采集的材料和数据,对可以通过跨部门共享或核验方式获取的材料和数据等信息,创业者个人无需重复提交。 (五)编制“一单清”服务指南。逐项明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责任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形成个人创业“一件事”目录清单。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创业者需求,增加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项。针对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项,编制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指南,细化受理条件、办理窗口、经办流程、办结时限、结果反馈等事项,为创业者提供“一单清”办事指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创业者获得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提高工作重视程度,坚持规范性与便捷性相统一,切实将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牵头职责,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分工协作,落实职责,强化工作合力。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督导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调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个人创业“一件事”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让创业者充分享受服务便利,进一步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 附件: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流程参考图(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 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要求,积极推动个人创业“一件事”高效办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推动高效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纳税人信息确认“一件事”,作为支持个人创业、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的重要抓手,系统梳理本地劳动者创业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经办流程,强化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强化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个人创业便利快捷。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一次办”服务流程。从创业者视角出发,将个人创业相关的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同步办理,实现“一次办”(办理流程参考图见附件)。人社部门要积极受理个人创业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市场监管部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对应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通过12333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告知创业补贴政策内容和经办渠道。对达到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通过“直补快办”方式及时兑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推送。税务部门接收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后做好纳税人信息确认。 (二)畅通“一网办”信息系统。对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项的经办系统和共享数据需求进行梳理摸底,形成可同步办理的事项目录,基于各地业务经办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办理服务,支持各后续部门同步完成提示提醒,实现各服务事项“信息共享、及时流转、如期反馈”,为创业者提供业务办理进度通知或查询服务。要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和升级,打造更多“线上办”“掌中办”应用场景,努力提升服务便捷度。 (三)完善“一站办”联动机制。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推动将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项纳入集中办理,联动各部门服务窗口,实现统一受理、一站联办。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在完成本部门服务事项业务经办同时,要主动提示创业者办理后续关联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一站”办理基础上实现“一柜”办理,加快推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四)优化“一张表”申请材料。简化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涉及的各项表单材料,优化整合申请材料“一张表”的内容信息,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方通用”。对各服务事项按照“能简则简、应减尽减”原则,明确必需提交采集的材料和数据,对可以通过跨部门共享或核验方式获取的材料和数据等信息,创业者个人无需重复提交。 (五)编制“一单清”服务指南。逐项明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责任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形成个人创业“一件事”目录清单。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创业者需求,增加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项。针对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项,编制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指南,细化受理条件、办理窗口、经办流程、办结时限、结果反馈等事项,为创业者提供“一单清”办事指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创业者获得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提高工作重视程度,坚持规范性与便捷性相统一,切实将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牵头职责,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分工协作,落实职责,强化工作合力。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督导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调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个人创业“一件事”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让创业者充分享受服务便利,进一步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 附件: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流程参考图(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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