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财税资讯>>每日税务资讯汇总快递>>每日全国税务资讯汇总快递 | 手机观看 |
|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记者?吴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全国范围统一。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充分吸收此前各区域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此次税务总局对9类66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进行了全面优化,推动实现税务违法行为事项划分更加合理、裁量因素设置更加科学、裁量尺度把握更加精确,有利于统一税务执法标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税务执法确定性。 国家税务总局一并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涵盖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归纳的8项行政处罚事项。同时,对各地税务机关落实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处罚决定,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上述负责人表示,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税务部门进一步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培训解读和宣传辅导,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不断提升税务执法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
|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
|
|
|
|
|
|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
|
申购指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