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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201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以下简称《办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工作,明确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管理 (一)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附件1); 2.营业执 “知识就是力量”。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引创先进企业文化,建立高效学习型组织?如何树立最前沿的财税理念,系统、深入掌握财税方面实际操作知识与技能,解决财税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财税管理(决策)水平,如何防范和控制财税风险;如何最佳把握财税现金流量,获得资金时间价值;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大大降低税收负担,如何真正有效进行纳税筹划和财务筹划,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怎样最充分保障作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怎样提高财税人士职业竞争力和企业财税竞争力?...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会员可以帮助您或您所在单位轻松解决以上诸多一直困扰您的问题。详情:会员业务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 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可点此进行:银行汇款,点此在线充值(推荐):智董会员币 (非常方便,片刻即可搞定!)(充值后即时自动获权,不必等候!) 好消息:财税职务训练营财税实务专训班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