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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春,在中国大地上发生了一件让九亿农民雀跃欢呼的大事----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此举标志着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我国的历史舞台。 副总理回良玉,在2月22日北京召开的纪念废止农业税条例暨全面取消农业税座谈会上指出: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政策,大力支持农业生产。 这对于已经、正在或将要投资开发经营农业产业的农民、商家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定心丸”。那么,深入、详尽地了解我国过去和当前现行的涉农税收政策体系,对于投资经营农业者,势必会事半功倍。 简析涉农税收政策体系 在废止农业税前,根据1993年税制改革规定,我国共开征了24个税种。但是,如果严格按第一、二、三产业的划分,那么直接针对第一产业、农业征收的税种应该说不多。由于国家税收及其税种的设置上并非是以产业的划分为线条或界线的。因此,分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